一、申报所需条件
1.符合《浙江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浙财企〔2014〕145号)第六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年进出口额低于6500万美元、在我市注册的外经贸企业。
2.项目应当在上年度期间已实施。
3.对符合支持内容且支出金额不低于1万元的项目予以支持。
4.限制性条款:
(1)信用等级E类企业不予支持;信用等级D类企业资金下调30%。以企业在政策享受年末信用为准。
(2)最近一次工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为C类、D类企业取消奖励。
二、支持内容和标准
1.对企业参加ISO9000和14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卫生管理体系认证、其他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费用予以一定支持。在资金有结余时给予展位费50%的支持,资金不足时支持比例统一下调。
2.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管理体系认证只对企业初次认证的认证费予以支持;产品认证只对认证过程中发生的认证费用或者产品检验检测费予以支持。
(2)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需经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通过www.cnab.org.cn进行查询);产品认证的机构应经各国认证监督主管部门批准。
(3)项目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
(4)不同的认证应分别申请。
三、申请流程
1.系统申报。企业先进行系统申报,具体注册登录流程请按照网站首页提示操作。
2.书面材料提交。在系统生成的表格中打印《企业注册登记表》和《资金拨付申请表》,签字、盖章后连同以下申报材料报义乌市商务局。
四、申报所需材料
1.项目名称规范格式:
(1)产品认证:产品名称或产品型号+认证国家+认证标准名称+认证项目类别,如**产品**国家**认证。
(2)管理体系认证:认证标准名称+认证项目类,如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申报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1)《资金拨付申请表》(在网络申报系统导出并打印,第四页企业法人签字)。
(2)《企业注册登记表》(在网络申报系统导出并打印)。
(3)企业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复印件。
(4)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认证机构之间签订的合同或者报价单复印件。
(5)中外文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6)所委托认证机构的认证资质相关文件复印件。
(7)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和检验检测报告中有关结论性内容的复印件。
(8)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复印件和银行付款单据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如外汇付款应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