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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内 1150余万尾“鱼宝宝”在义乌江“安家”

发布时间: 2019-06-27 16:42:53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蒋守洋 龚成浩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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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6月27日讯(记者 蒋守洋 龚成浩 编辑 楼菲莉)在义乌江边散步的市民可能会注意到,这两日,义乌江里经常可以看到结队而行的小鱼群。这是义乌市2019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所投放的鱼苗。

  从6月26日开始,义乌市农业农村局相继在义乌江水域投放了数百万尾鱼苗。通过以鱼净水、以鱼养水、以鱼调水的方式,对义乌江流域的水资源进行修复,进一步优化水生物群结构,丰富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环境。通过加大对义乌江流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助力义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生态文明建设。

  现场工作人员介绍说,义乌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已成为每年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多年的追踪评估,增殖放流工作成效显著,对于水域生态环境的改善作用明显。6月26日-28日预计将有白鲢、鳙鱼等鱼苗1150余万尾在义乌江“安家”。

  为了保障鱼苗的成活率和评估成效,相关单位还将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养护、渔政联合执法、高频次巡查等工作。

  据了解,自《义乌市政府关于在部分水域设立禁渔区制度的通告》正式执行后,已明确划定了义乌江、南江等多处水域全年禁止除天然饵料手竿垂钓以外的一切捕捞作业。通告明确,相关部门对在禁渔区内非法捕捞的行为,将进行刑事处罚。如,使用“电、毒、炸”等非法捕捞方式进行捕鱼行为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进行刑事处罚;在禁渔区内使用版缯、刺网、放钓(排钓)、抛竿等渔具进行捕捞行为的,抓到按照渔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在禁渔区内一竿一钩垂钓(除天然饵料手竿垂钓以外)过程中使用诱饵的,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罚款处罚。

  中国义乌网也提醒广大市民,共同爱护水域环境,切勿违法、违规捕捞。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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