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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下朱隧道爆炸? 造谣者已被拘留

发布时间: 2019-07-01 09:57:50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王旭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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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微信朋友圈中传播了一则“2019.6.28金丽温高速岭下朱隧道爆炸”的文章,引起不少网友关注。昨天,记者从高速交警金华支队核实,文章中的这段视频,事发地点并不在金丽温高速。6月29日,散播该视频的邵某被我市警方拘留。

  6月28日晚10时许,武义县公安局白洋派出所民警在网警的协助下,迅速找到隧道爆炸信息的造谣者邵某,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6月28日下午2时许,邵某通过他人发布在微信群内的反映高速公路车辆自燃的视频,用手机软件拼接了一个标题为“2019.6.28金华岭下朱隧道发生爆炸”的视频文章,之后在微信群及朋友圈传播。

  邵某交代,自己是开网店的,这些信息他并没有查证真实性,发布文章是为了博眼球,增加粉丝数量。文章发布之后,阅读量持续上升,短时间内突破2万,粉丝数量也明显上涨,造成了一定影响。

  事实上,根据金华高速交警支队6月28日发布的警方通报称:6月27日14时27分,G25长深(金丽温)往温州方向2495公里+850米处,由程某驾驶的皖M258**号货车(运载32吨新戊二醇)发生自燃(驾驶员自述,具体原因待消防部门调查),造成车辆及货物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高速交警金华支队及金华消防全力配合,当日15时30分火势得到控制,道路恢复半幅通行,现场无爆炸情形,无人员伤亡。金东区应急管理局及环保局到现场协同处置,经现场确认,该货物为一般性化学品,属于非危化品,未对环境造成污染。

  目前,该文章已被删除,造谣者邵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武义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切不可为博眼球而歪曲事实,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市民遇到类似消息,应核实真伪,关注警方官方权威发布,坚持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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