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18日讯(通讯员 鲍皓昕 商报记者 林晓燕)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
据悉,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4年同步安排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今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手续的人员。目前,我市共有17.1万退休职工受益。
据了解,今年的调整办法与去年基本一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40元;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与缴费年限挂钩的调整标准为: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的调整标准为: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在上述调整基础上,政策还对高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2018年底前,年满70周岁以上男性和年满65周岁及以上女性且不满80周岁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本次调整及补发金额将与8月份的养老金一并发放,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