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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出台全省首个县级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9-07-19 09:27:48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王旭航 通讯员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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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记者从义乌市市场监管局获悉,7月15日,义乌正式印发《义乌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这对于规范义乌地方标准管理,并通过标准助推义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积极意义。

  据了解,地方标准是指由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主管机构或专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在某一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标准。制定地方标准有利于发挥地区优势,规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服务均等化,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今年2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批复同意赋予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地方标准权限,义乌也是全省唯一获批地方标准管理权限的县级市。

  据了解,《义乌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行)》对义乌市地方标准可制定的领域、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等进行了明确,并对地方标准的立项、起草、审评、批准、发布、备案和终止、标准实施、复审、监督等地方标准制定和实施的各环节做了详细规定。

  根据《办法》规定,义乌有关个人和单位均可提出义乌市地方标准立项建议,起草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标准制定规则的要求,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并符合义乌经济社会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的地方标准经专家审评后,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并公示后方可发布。对实施满三年的义乌市地方标准应进行复审。市场监管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义乌市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和复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而又符合义乌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积极制定地方标准对于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抢占行业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与科技评管科负责人介绍,市场监管部门鼓励义乌企业、社会团体和政府相关部门等,围绕推进义乌特色产业、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积极申报制定地方标准,相关方面问题可向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与科技评管科咨询。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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