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8月7日讯(记者 李学娇 编辑 何冬圆)今天(8月7日)下午,记者从义乌市民政局获悉,自8月10日起,第二届“义乌慈善奖”评选活动正式启动,申报采取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个人和机构自荐申报的,需要获得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或所在街道(镇)的审核同意,并报送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本次评选活动,旨在进一步弘扬慈善文化、营造慈善氛围、表彰慈善先进、激发慈善热情,推进义乌慈善公益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届“义乌慈善奖”评选对象为:慈善公益行为主体在义乌或慈善行为发生在义乌,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机构,参与评选的个人和机构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奖项。申报对象应填写《第二届“义乌慈善奖”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相关报表可至义乌市民政局网站(网址http://mzj.yw.gov.cn/)下载。
据了解,第二届“义乌慈善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义乌市民政局。共设捐赠奖、项目奖、志愿服务奖三类奖项,具体名额设置为捐赠奖(10个),项目奖(4个),志愿服务奖(6个)。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捐赠奖:表彰捐赠款物数额较大或捐赠款物数额有限但事迹特别突出、影响深远的个人、企业或其他机构。主要依据在2017年1月-2019年7月年期间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个人或企业参与慈善事业年限、社会评价、慈善方式创新等情况。
2.项目奖:表彰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和发展性、受助群体反响好、社会影响力大的慈善项目;综合考虑项目的实施时间、收益情况、资金规模、社会影响及其社会示范性和推广性。
3.志愿服务奖:表彰长期以来提供社会工作等各类志愿服务,事迹特别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或志愿服务团队。综合考虑参与志愿服务年限、方式和社会影响力,服务时长和次数等。不以捐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而以慈善行为和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为主。
评选程序将按受理、初选、评审、公示、审定等五步进行,最终由评选委员会根据公示结果及调查情况确定表彰名单。对通过评选获得第二届“义乌慈善奖”的个人、机构和项目,由市政府发表彰决定,并适时举行颁奖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