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的女子张某,高中毕业后从老家丽水青田到义乌当一名营业员。由于长期在外,她想买一只宠物狗做伴。
7月2日,张某在百度贴吧发帖求购宠物狗,很快就有人回帖并留下了QQ号。通过QQ,张某认识了贩卖宠物狗的“R”,双方互加微信好友,并约定以1600元成交一只3个月大的柯基犬和部分狗粮。
“R”提出在市区湖海塘公园当面交易,但张某希望对方安排托运,在义乌国际商贸城客运中心收货。双方谈妥后,“R”发给张某一张支付宝收款二维码,张某爽快地付了钱。
“R”表示当晚没有客车,需要第二天安排托运。可第二天,张某收到微信,称“R”因酒驾被拘留了,发消息的人自称是“R”委托的,让张某把付款截图、聊天记录发给他,他负责退款。张某按要求把相关资料发过去后,对方就没有了消息。
之后,张某多次发消息给“R”,但均无回应,直至发现对方账号异常已限制登录,张某才意识到被骗,于是立即向义乌市公安局商城分局报了案。8月3日,民警经侦查,在河南长葛某出租房内抓获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杨某。
经查,赵某和杨某是男女朋友关系,赵某就是微信中的“R”。今年3月开始,赵某在百度贴吧发布卖猫、狗等宠物的信息,信息中的照片、视频都是他从网上找的。
发帖后,赵某负责和对方谈交易的细节和价格等,一般等对方付款后就将对方拉黑,而谎称在市区当面交易是为了取信受害人,即使受害人答应,他也会以各种理由变成网上交易。而杨某明知男朋友利用虚假信息进行诈骗,仍参与照片、视频等制作,帮助赵某实施诈骗。
据介绍,今年3月至今,赵某和杨某已诈骗成功10多起,金额达1万多元,均用于日常挥霍。目前,赵某、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义乌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