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8月23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黄玉洁)近期,中国驻吉达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处发布重要提醒:国内若干出口企业遭遇沙特进口商拖欠货款,追款效果不佳。为更好维护出口企业合法权益,优化中沙贸易秩序,现结合近期案例提示以下事项:
正规签订合同。国内出口企业应与沙特进口商签订条款详尽的正规合同,特别是对支付方式、进度,拖欠情形认定及赔偿等关乎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尽量明确。同时,建议明确拖欠问题的解决方式,如仲裁等。遇有商品规格、数量、交货日期等变更事项,相关细节需由双方书面确认并妥善保管,必要时重新签订合同,以免成为拒付或拖欠理由。
稳妥结算货款。沙特企业绝大多数尊重合同执行,但也有少数企业资质欠佳。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款项支付,取决于财政拨付进度。国内出口企业应保持风险意识,全面、客观、多渠道评价客户支付能力,不宜盲目听信采购方介绍与口头承诺。同时,应采用预收货款或信用证等相对稳妥的结算方式,不应赊销,以规避违约风险。
及时控制事态。一旦沙特进口商出现滞付、欠款等情况,建议立即停止出货,并在进口方付清欠款后再行交易,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切忌心存侥幸或对取消订单、影响长期合作抱有顾虑,避免在已有欠款情况下扩大贸易量,导致欠款增多,给自身增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