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义政发〔2016〕173号)、《义乌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义政发〔2016〕174号)。
二、享受条件
省级以上各类行业组织主办的商务类会议和未获得财政资助的国家级团体学术性会议,会议安排在市内专业场所,且三星级以上宾馆住宿人数达到50人(含)以上的。
三、限制性条款
1.已获其它财政补助、奖励或另行安排专项经费的不得享受;
2.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安全生产事故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不得享受;
3.信用D级企业,享受金额下调30%,信用E级企业不得享受;
四、奖励额度及期限
1.奖励150元/间/晚,奖励不超过2晚;
2.单个会议论坛项目的奖励,每次总额不超过60万元;
3.由项目承办单位在项目开始5个工作日前提出奖励申请。
五、申请流程
申请-初审-部门联审-公示-拨付。
六、申报所需材料
1.《义乌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会议论坛)》;
2.主、承办单位的法人资格材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市外需提供);
3.主、承办单位协议或主办单位同意主办的函件;
4.会议项目批准文件(如需审批会议提供);
5.项目基本情况、工作方案;
6.信用承诺书;
7.会议场地租赁协议、住宿预留协议;
8.实际参会人员名单及签到单、住宿安排表;
9.实际参会人员住宿费用发票复印件或酒店出具的住宿情况说明及清单;
10.会议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