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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下乱堆乱倒被追查 罚款事小,失信事大

发布时间: 2019-08-30 09:40:08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夏斌婷 通讯员 龚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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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晗二区有人趁夜色偷倒垃圾!”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北苑大队接到举报,称在春晗二区9幢附近,有人趁着夜市在小区垃圾投放点边上,随意堆放了好几麻袋的垃圾,疑似偷倒垃圾。

  接到反映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垃圾桶边,麻袋内的垃圾都散落开来,各类包装袋、包装盒、快递单撒了一地,严重影响了小区环境的整洁美观。面对成包成包的垃圾,细心的执法人员注意到,垃圾中的快递单均源自同一地址,根据这一线索,执法人员找到了当事人贺某。

  起初,贺某并不承认,但执法队员调出了相关的监控视频,视频中,清晰的还原了贺某偷倒垃圾的事实。面对铁证,贺某只能承认“我以为放在垃圾桶边上没什么关系,反正环卫工人会来打扫的。”贺某在春晗二区经营着一家淘宝店,平时店里包装袋等垃圾较多,因为也不清楚包装袋等垃圾应该投放到什么地方,又缺乏垃圾分类的意识,为图方便,就把垃圾拉到垃圾桶旁一丢了事。

  据了解,淘宝店产生的垃圾,主要包括快递运单、编织袋、塑料袋、封套、包装箱、胶带,此外还有泡沫板、填充气泡袋等防备快递物品损害的保护性包装物。这些东西有的是可收回的,有的是不可回收的,像胶带这样的物品,因其化学特性对废物收回是有影响的,纸盒、塑料袋这些本来可收回的快递包装,如果和其他废物混在一起,被污染后也将无法再回收。因此,淘宝店产生的垃圾,应根据垃圾性质投入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或直接送赤岸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不可随意混投。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其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执法队员说,相对于罚款,影响更大的是本次违法行为将被纳入征信系统,对其今后贷款、出行,甚至找工作,都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对此,贺某在惊讶于当前制度如此严格的同时,也对自身行为表示了万分后悔,表示今后将积极改正。

  据悉,近段时间以来,类似的违法行为并不鲜见,很多当事人都心存侥幸,对垃圾的合理、规范投放并不重视。殊不知,执法人员通过点滴信息都可以实现对其的追踪。不久前,在春晗二区、四区,也同样发生了偷倒垃圾的行为,执法人员均根据现场垃圾中的相关线索实现了追查,并最终落实处罚。

  随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环境卫生秩序整治力度也不断加大,对市民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就此,执法部门提醒大家,切不可贪图一时便利而随意破坏市容环境和卫生秩序,罚款事小,失信事大。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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