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不文明养犬相关的处罚信息已经与义乌市信用评分系统对接,相关养犬人不仅要承受经济上的损失,违法行为将被记入个人征信,对其产生不利的影响。
据了解,自去年12月31日《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以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镇街及相关部门,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宣传为基础,登记发证为突破,严管重罚为抓手,示范小区为引领,信息化建设为推动,统筹推进养犬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共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资料6万余份,免疫登记犬只3万只,捕捉收容流浪犬只1万余只,带动全市文明养犬、规范养犬。
据统计,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办理犬类相关一般案件489起,涉及当事人484人(5人被处罚两次)。根据不同情形,7人被扣信用分4分, 477人被扣信用分2分。通过对这489起案件进行分析,大部分是携犬外出时养犬人未使用束犬链牵领或采取其他防止伤害他人措施、未经登记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携带犬只进入政府具体划定并公布的犬只禁入区域等。
当前,“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已经全面形成,个人信用在金融服务、各类评先评优、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方面都有影响。市民要不断提高文明养犬意识,牵紧“文明绳”,做文明养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