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义政发〔2016〕173号)、《义乌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义政发〔2016〕174号)。
二、享受条件
市内展览、会议项目通过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和会议协会(ICCA)认证的。
三、限制性条款
1.信用D级企业,享受金额下调30%;
2.信用E级企业不得享受。
四、奖励额度及期限
1.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
2.由举办单位在会展项目通过认证后提出奖励申请。
五、申请流程
申请-初审-部门联审-公示-拨付。
六、申报所需材料
1.《义乌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认证)》;
2.通过认证材料;
3.总结报告;
4.信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