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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违法行为惩戒 强化舆论监督 义乌人社部门公布3起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19-09-17 09:26:47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王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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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9月16日),义乌人社部门向社会公布义乌第三季度的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以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更好地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吕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位于义乌市廿三里街道菜市场297号摊位的个体经营者吕某,拖欠曹某去年2月至11月工资报酬共计2.27万元,吕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并玩“失联”。经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查实后,去年12月27日,义乌人社部门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吕某逾期未履行。今年1月16日,义乌人社部门依法以涉嫌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今年4月,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刑拘。4月23日,吕某全额支付员工工资。

  某宾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位于义乌市稠城街道城北路的某宾馆,拖欠周某等11名员工2017年5月至9月期间劳动报酬15.0741万元。经查,该宾馆因经营不善停业,宾馆法定代表林某失联。2017年9月30日,义乌市人社部门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2017年10月11日,义乌市人社部门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今年7月3日,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刑拘。7月15日,林某付清员工工资。

  某劳务有限公司伪造工资支付记录案:5月13日,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日常巡查中发现某劳务有限公司未按月足额支付义乌市佛堂镇江滨一期1#地块项目工程二标段工地的员工工资,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5月23日,该劳务有限公司报送了整改情况和员工工资发放表。经核查,报送的工资表系伪造。7月19日,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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