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省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在义乌举行。会上通报了首批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实施情况,发布了十大知识产权刑事典型案例。
与会人员旁听了义乌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涉星巴克商标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据了解,2018年6月至2019年2月,被告人应某、胡某在未经星巴克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生产销售标注有“STARBUCKS”字样或“双尾美人鱼木雕图案”的不锈钢保温杯、吸管杯。其中销售标注有“双尾美人鱼木雕图案”的吸管杯8982个,合计经营数额人民币220261元。义乌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被告人应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2万元;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2万元。
研讨会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王亦非介绍了全省法院首批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实施情况。2007年7月1日,我省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率先在义乌市人民法院开始试点,2010年8月完成验收,此后相继在台州中院、金华中院、西湖法院、玉环法院等法院推广。“在知识产权审判中实行‘三合一’的重要原因是为了避免由于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和审理重点的不同,造成不同的审判庭对同一被控侵权行为做出相互矛盾的事实认定和判决。”王亦非说,“三合一”改革统一了裁判尺度、提升了审判质效、形成了保护合力。
昨天,义乌市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白皮书》(简称《白皮书》)。2007年7月至今年7月,义乌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1834件,审结11593件,其中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12件和607件,对996人作出有罪判决,共判缴罚金7819.57万元。这些年义乌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量一直处于上升趋势,从2008年的50件上升至2018年的1685件,主要集中为著作权、商标权案件,刑事、行政类则主要集中为商标权案件。
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量呈总体上升态势,从2008年的11件上升到去年的498件,共受理2010件。在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及23个国家,其中涉美案件最多,共850件,其次为涉韩案件,共177件。《白皮书》显示,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涉电子商务2900余件,约占所有知识产权案件的1/4,其中直接以淘宝、天猫、阿里巴巴、京东等网络平台作为共同被告的案件达7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