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罪、认罪、悔罪、改罪,愿意接受法律给我的任何惩罚……”日前,一起特殊的贪污腐败案在义乌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站在被告席上的一名男子当庭忏悔,数度哽咽。此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当事人的身份。他不是党员干部,而是一名在事业单位里拥有24年“工龄”的“老司机”,他就是义乌市勘测设计研究院聘用驾驶员楼海峰。
时间回溯到2011年,楼海峰被安排在了市勘测院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主要是保障办公室和财务等后勤部门的用车,负责后勤车辆的维修保养和后续费用报销工作。
按照该单位内部规定,车辆的维修保养费,只要驾驶员在相关票据上签字确认,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同意,财务人员再核对一下发票和报销单上数额,就可以通过财务报销。
楼海峰从中发现了管理环节的漏洞,2012年2月的一天,他通过虚构维修事项,以亲属的名义报销车辆维修费4万余元。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过了半年,看着身边一切都安然无恙,楼海峰便把心放进了肚子里,继续通过虚构维修事项,套取公款。
一次又一次的虚假报销,他是如何蒙混过关的呢?
楼海峰编了一套看似完美的说辞,对亲属说是单位有笔钱需要用他们的账户走账用一下,对修理厂说是单位里的民工工资没地方支付,让他们开几张发票出来,单位走账用。
而出于信任,办公室主任只要看到车辆维修单据上有楼海峰的签字确认,就会写上“同意”两字。所以楼海峰每次拿着发票去报销,基本都没有遇到阻碍。
楼海峰胆子越来越大,想尽各种办法截留、补开维修申请单,找机会拿去报销,报销频率也越来越高。甚至他还“花小钱赚大钱”,到其他驾驶员那买维修申请单,之后再用于自己虚构维修事项,套取更多的维修费用。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市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市规划局进行常规巡察后,通过诸多问题发票,发现了个中猫腻,楼海峰以其“聪明才智”开辟的“赚钱”捷径,终于东窗事发。
经查,2012年至2018年期间,楼海峰通过虚构维修事项、代开或虚开发票及维修清单,先后36次骗取公款总计人民币159万余元。
执纪者说:一起司机贪腐案,引发诸多反思。其一,作为雇员,身份“临时”,并不能成为违纪违法的理由和借口,要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法纪意识,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铁律,明白在法律面前没有身份差别。其二,对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来说,在财政资金监管问题上,必须从制度上加以改进,使之更科学更完善,必须做到资金到了哪里、监管就要跟到哪里,决不能出现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只有织密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监督网”,方能避免胆大妄为者来“捡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