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庆长期间,16岁郑某少年走进义乌市公安局义亭派出所欲自首,且详细“介绍”了自己的作案经过。
一开始,民警以为这孩子是迷途知返、自责悔恨才来投案自首的,然而听完他的自述后,民警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9月28日清晨6时,因身上没钱,郑某动起了歪脑筋。他走到义亭镇重阳街时,看到一辆残疾人车停在路边,驾驶员吴某看起来年纪比较大且双手残疾,郑某便假意乘吴某的残疾人车,要去后张村的山上。
到了山上,郑某带上工具开始实施作案计划。“给我500元钱,不然不让你走!”吴某见郑某年纪轻轻,对其进行了一番劝导,将自己身上仅有的200元钱给郑某的同时,还把水果和饮料给了他。
9月29日下午,郑某出现在金东区傅村镇,花光钱的他又想到用同样的手法作案,找的还是残疾人车,不过这次没成功。两名受害人见他年纪还小,怕毁其前途都没有忍心报警。而郑某见几天过去警方迟迟不来抓自己,自己又想坐牢,就跑到了派出所自首。
据了解,郑某的父母在他小时候就分开,母亲基本没管过他。近日他又和父亲吵架“断绝关系”,郑某以为搞点事情就能坐牢,因为“在牢里有吃有喝有地方睡”。作案之前,郑某还专门在百度上搜索“未成年人怎么判刑”“如何抢劫1000元钱”等信息。
目前,郑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义乌警方刑事拘留。10月3日,民警再次来到义乌市看守所讯问郑某时,那张稚嫩的脸上出现了些许懊悔和无奈,“我不要待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