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0月16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王婷)昨日从市金融办获悉,为有效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扎实推进民营企业融资畅通工程实施,我市出台了《关于实施工业企业流动性贷款支持项目的政策意见(试行)》。
据了解,流动性贷款支持项目支持对象主要为注册地在义乌,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按纳税口径)以上,生产有订单但缺少流动资金,利润可覆盖银行融资利息,担保圈内企业无出险问题,亩产效益评价非C、D类的工业企业。
“受到支持的工业企业将通过业绩承诺,约定效益目标,由政策性融资担保增信,获得流动性贷款支持。”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按一般企业年周转率3—4次测算,流贷支持后,以流贷放款日期为准,一年内支持对象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达到贷款支持金额的200%以上,主营业务纳税增长超过贷款支持金额的6%以上的效益目标。
根据实施意见,支持企业如果未能完成效益目标,但主营业务收入和税收均有增量时,将可以按主营业务收入未达标的比例退出贷款;若主营业务收入无增量的,则全额退出贷款。企业拒不履行贷款退出义务的,银行和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以诉讼形式,确认债权,依法退出。同时,义乌市信用办将根据《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把支持对象及其法人代表、直系亲属担保人列入失信黑名单。
目前,工业企业流动性贷款主要由浙商银行和义乌农商行承办,有需求的企业可就近前往网点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