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即将到期,他编造虚假信息将房屋转租,收了9个月租金后玩“失踪”……近日,义乌一无业男子黄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7月,在义乌做微商的小罗想更换租房,便在网上找了一处房源,上面登记的出租人便是黄某。实地看房后,小罗觉得房子布局、装修不错,适合居住。为了能尽快入住,在没有核实房东和房源信息真实性的前提下,小罗就与黄某签订了租房协议。
“黄某告诉我房子是他朋友的,住在国外,让他帮忙管理。”小罗说,签完协议后就转账给黄某13900元。不料,才住了半个多月,真正的房东张某找上门来,称房屋是租给一个叫林老板的,最近两个月林老板都没付房租,要收回房子。
怎么突然冒出个林老板?小罗傻眼了,原来租房给自己的是冒牌“二房东”。随后,小罗联系黄某,让其退租,但黄某以和房东有点误会,会处理好此事为借口一直拖着不退。于是,小罗和房东一起到义乌市公安局稠城派出所报警求助。
接警后,办案民警快速出击将黄某抓获。经讯问,黄某对冒充房主朋友,诈骗受害人房屋租金139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去年10月,林老板以每月1500元租下该房源开电商公司,并约定1个季度交一次房租,黄某系该公司员工。几个月后,因生意一直不太好,林老板想要解散公司。
“过完年后我回到义乌找工作,身上没钱也没地方住,就暂时住在公司里。”黄某供述,因房子还有3个月才到期,于是他动起歪脑筋,想着把房子挂到网上出租骗点钱用用。房东张某平时几乎不去出租房,加上1个季度交1次钱,张某一直没去管,给了黄某可趁之机。
据悉,黄某骗取租金后,就花5200元在附近租了房子,又花3600元买了一部二手苹果手机,其余的钱用于日常开销,已所剩无几。目前,黄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在租房过程中,一定要详细核实房屋信息以及租赁双方身份信息,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仔细审阅合同,以保障个人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