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次教训,今后生产经营中我们一定会注意,不再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日前,义乌某电子商务商行因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网店内展示包含“喜羊羊”“美羊羊”“灰太狼”三款美术形象的产品并销售,被其著作权人发现后起诉至义乌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商行负责人承诺不再犯。
据悉,在该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王亚萍的案头,因类似情况起诉至义乌法院的还有近300起案件。经法院调解,该批案件中有220起已达成和解,原告向法院撤回起诉。
近年来,义乌市法院收案量逐年递增,除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外,知识产权纠纷成为主要纠纷类型,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为此,该院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创新探索出一套适用于国际商贸性城市的升级版“枫桥经验”——联合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安、检察院、市场监管、司法、律师协会等单位,争取让知识产权这类专业化较强的矛盾纠纷得以在诉前化解。
同时,为有效解决义乌人口流动性大而导致的当事人难找、诉讼周期长等问题,该院以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为支撑,推广运用“互联网+”审判方式,积极应用“移动微法院”等互联网平台,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进行远程视频开庭。今年1~8月,该院已通过移动微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898件,占知识产权案件收案数的50%,审判质效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