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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苏溪大队成功查获一起利用淘宝网店销售限制使用农药案件,经营该网店的某农药门市部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共计罚没14576.20元。据悉,这也是该局查处的首例利用互联网销售限制使用农药案。
据了解,该网店经营者为吴某,其在义乌苏溪镇某小区设立办公场所和仓库,主营各类工艺品。因业务销售量下降,在同行朋友的推荐下,吴某在河北省办理了营业执照及农药经营许可证,并于今年6月注册了一家名为“某某鼠店”的淘宝店铺作为辅业,经营一款名为“溴敌隆”的杀鼠剂。该杀鼠剂由河南商丘大卫化工厂生产,农药登记证号为PD20086244,其产品外包装上明确标识有“限制使用”字样。
“我以为只要办理了农药经营许可证,通过淘宝的认证就可以售卖农药了。”吴某懊悔地说,“我知道高毒农药是不能在淘宝上销售的,但不知道限制农药也是不能卖的,这也怪自己没有经营农药的专业知识,更不懂法。”
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21条第1款规定,限制使用农药不得利用互联网经营,违反此项规定的,将会处以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10倍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