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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对特殊教育的投入 义乌出台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发布时间: 2019-11-26 09:41:14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金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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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义乌市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义乌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提升计划”)。

  “提升计划”明确,到2021年,义乌市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0%,高中段入学率争取达到85%;残疾儿童少年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加快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融通、医(康)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

  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段两头延伸

  落实轻度残疾幼儿随园就读。2020年,义乌市星光实验学校学前教育开始招生,并将残疾儿童纳入学籍管理。

  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特殊教育。提升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教育的发展水平,扩大招生规模与招生类别;统筹特殊教育资源,通过在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卫星班等形式,满足区域内轻度和中度智障学生相对就近接受高中段教育的需求。

  增加对特殊教育的投入

  对残疾学生实行十五年免费基础教育,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免除住宿费、学费、享受爱心营养餐政策;在高中(含中职学校)就读的,享受相关免费政策及国家助学金;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免收保育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当地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标准给予保育费减免。在全日制高等院校就读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纳入资助体系,优先给予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待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义乌市户籍学生,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对考上大中专院校或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残疾人,当地残联给予适当的一次性学费补助。

  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

  对从事特殊教育满10年的教师,由教育主管部门发给荣誉证书,并在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标准基础上,再按本人基本工资(含基本工资提高10%部分)的15%加发特殊教育津贴;特教满15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退休的,按养老改革规定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

  卫星班特校教师除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外,同时享受所在学校教师的同等待遇。对普通学校的教师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管理工作的,所在学校将其承担的残疾学生教学、管理工作纳入其绩效考核内容,在学校内部分配中给予倾斜,优秀资源教师给予班主任同等津贴。

  特殊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评聘政策向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倾斜。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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