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1月27日讯(记者 朱舒滢 通讯员 季梦娜 编辑 童晓)义乌幸福湖作为城市“绿肺”,生态环境良好,每天都有不少市民驾车前往休闲、娱乐。每到周末,出游人员密集,停车位更紧张,不少车主便打起了绿化带的主意。
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宅大队执法队员对幸福湖进行巡查时发现,大通路边的绿化带上停放着一辆银白色的丰田小型轿车,大半个车身都在绿化带上,草皮上留下了轮胎印,而车主正坐在车内玩手机。执法队员立即要求车主将车辆停靠在马路上接受调查。
该车主交代,当天早上7点20分左右,他和朋友相约到幸福湖游玩,因为找不到停车位,就抱着侥幸心理将车停在了绿化带上。谁知,仅仅过了十分钟就被执法队员当场查获。最终,该车主因涉嫌破坏城市花草树木被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宅大队立案处理,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没想到绿化带上的‘停车费’这么贵,10分钟就要1000元,以后我一定文明停车!”车主懊悔地说。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项规定:禁止损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的行为。执法队员告诉记者,“为了贪图一时便利,将机动车停放在绿化带上,在破坏绿化、影响市容的同时,也要付出不小的代价。在立案处罚的同时,车主还会被扣除相应的信用分,得不偿失。”
据悉,为了规范停车秩序,后宅大队执法队员每日早、晚联合交警对幸福湖周边进行定岗,2019年来共以涉嫌破坏城市花草树木为由立案16起,共计罚款人民币6200元整。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后宅大队也积极联合街道对幸福湖停车场进行统筹规划。现幸福湖停车场正在施工中,预计于11月底完工。届时,后宅大队将加大监管力度,引导市民文明、规范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