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宋薇萍)11月29日上午,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该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此前出炉的《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国贸试验区)的定位是:建成世界领先的国际小商品贸易中心、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都市区、全球电子商务核心功能区和“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战略门户,提升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国际竞争力,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全球小商品贸易最便利的改革示范区。
依托国际商贸城,国贸试验区将实施贸易与产业联动,推动市场创新发展,提升出口产品在全球的核心竞争力。支持新型保税港区、铁路口岸、航空口岸、国际邮件互换局、国际快件监管中心等开放平台建设,创新打造进出口商品展贸平台、配套加工区,发展跨境电商、现代物流等产业。
在制度方面,国贸试验区应当按照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在货物、服务、资金、人员往来方面实施更加自由便利的措施。
围绕金融与财税制度创新,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了9条重要举措,包括金融创新原则、人民币国际化、外汇管理创新等。其中指出,国贸试验区内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和外汇管理等方面改革创新,探索建立与国贸试验区相适应的本外币账户管理体系和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促进跨境贸易、投资融资结算便利化。
为了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国贸试验区内机构和个人可以通过各类本外币账户办理经常项下和政策允许的资本项下结算业务。简化人民币涉外账户分类。支持互联网支付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
税收政策方面,其中指出,国贸试验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保税监管场所内企业之间(包括跨区域)的货物交易和服务,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