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4日讯(义乌商报特约记者 朱耀升 记者 张云飞)日前,市建设局、人力社保局联合下发文件,打出根治欠薪“组合拳”,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所有项目实现“零欠薪”。
文件规定,凡在我市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协议时必须明确,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拨付至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且拨付比例不得低于工程款的1%;提高工资性工程款在工程造价的占比,房屋建筑工程不得低于25%,市政公用工程不得低于15%。
在工资支付流程中,明确农民工仅需填写工资清单审核表和工资确认表并在公告栏内公示即可,减少制式表格;仅需在工资确认表上签字,减少员工签字次数。而施工单位只要将每月工资清单报送建设单位备案即可,取消了建设单位审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