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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闻:“楼上着火与我何干”,消防通道被堵为何法治拿它没治?

发布时间: 2019-12-05 09:08:22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刘雪松

  12月2日晚,发生在沈阳一幢商住楼的大火让获悉信息的人们崩紧了神经。然而一段来自火灾现场的视频显示,有车主在私家车堵塞消防通道被批评时竟然回呛——楼上着火跟我有关系吗?

  大火当头,人命关天。堵塞消防通道的私家车主如此冷漠,令人极度愤怒。有网友怒斥,这是在“谋杀”。

  3日凌晨,当地官方发布的信息显示,大火从晚上9时许开始,一直延续到零时才基本扑灭。第一时间,由于楼体最近的消防通道被车辆堵塞,造成救火延误,6分钟火苗窜到了25层楼顶。当地派出47辆消防车、235名消防员到场救援,并对楼内298户居民进行及时转移疏散与妥善安置,所幸无人伤亡。

  所谓所幸,只是侥幸。放眼全国,因为消防通道被堵而延误救援、造成严重伤亡或重大损失的案例屡见不鲜。一次次沉重的生命财产代价,唤不醒麻木、麻痹的灵魂,这样的所幸,不值得庆幸。

  沈阳是在大火发生之后,才发现消防通道被堵的。这是又一次用既成的火灾来给“生命通道”的畅通与否做检验,而不是日常的监督与检查。可见无数次灾难过后,并没有真正的“举一反三”;可见“防患于未然”依然是一句空话,“生命通道”只是一句挂在墙上的摆设。

  比大火更无情的,是人对于生命的无视与冷漠。这是网友痛心疾首、将消防通道被堵视作“谋杀”的原因所在。

  然而消防通道被堵式的“谋杀”屡见不鲜,既来自日常侥幸的视而不见,也来自法规设置的缺乏刚性。我国《消防法》虽然明令禁止任何单位与个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但与“谋杀”式后果的处罚相比,却是天壤之别。《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血淋淋的生命都不能成为警示,警告又有何用?事实上,在私家车拥有量暴增、停车难成为“老大难”之后,面对可能偶尔被“运动式”整治时才有一次的区区“五百元以下”罚款,很多人看重的是当下之难,而不是万一才有的灾难。因此这不是个别人的麻痹,而是系统性的麻木。不是少数人的侥幸心理,而是再多的生命与灾难也唤不醒的系统性侥幸。

  给生命预留的特殊通道,需要特殊的法治手段。曾经有几次,消防人员遇到救援现场通道被堵,以顶开、碾压的方式强行开辟通道,受到过网友“怒赞”。既然生命通道被堵成为紧急救援中极度无奈的“常态”,那么紧急情况下的强制顶开与碾压,也应该成为法治赋予的权力常态。既然个人区区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不能止住生命通道的被堵,那么法规就应该设置出与生命代价相匹配的处罚力度,而不是仅仅限于罚款、限于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之后强制执行中的费用承担。

  生命通道被堵,随处可见,视而不见。中国社会要做系统性反思。酒驾入刑了,高空抛物入刑了,现在应该是讨论消防通道被堵该不该入刑的问题了。都是生命的代价,都是现代都市的顽症,法治不硬,则永远治不了“楼上着火与我何干”的人性冷漠者。

编辑: 王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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