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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欠薪行为 义乌公布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19-12-13 09:29:49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王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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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义乌人社部门向社会公布义乌第四季度的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以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促进用人单位更好地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龚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位处义乌北苑街道秋实路68号的某饰品厂经营者龚某,拖欠王某等25名员工今年5~6月期间的劳动报酬12.8128万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并玩“失联”。经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查实后,6月27日,义乌人社部门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龚某逾期未履行。7月4日,义乌人社部门依法以涉嫌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10月31日,龚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刑拘。11月19日,龚某全额支付员工工资。

  某饰品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位处义乌北苑街道留雅小区18栋302室的某饰品厂,拖欠郁某2017年4~12月期间的劳动报酬2.3万元。经查,该饰品厂因经营不善停业,法定代表人盛某失联。今年2月19日,义乌人社部门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盛某逾期未履行。3月18日,义乌人社部门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11月12日,盛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刑拘。11月19日,盛某全额支付工资。

  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位处义乌北苑街道望道路126号的义乌市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拖欠李某等16名员工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期间的劳动报酬30.2902万元。经查,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业,经营者“失联”。2018年6月7日,义乌人社部门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同年6月14日,义乌人社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今年9月11日,经营者被公安机关抓获刑拘,次日该公司全额支付工资。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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