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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休得了”也要“游得起”

发布时间: 2019-12-17 09:38:36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刘雪松

  年末已至,说好的带薪休假也该兑现了。近日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力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推动错峰出行”。

  发改委出面“催促”,用人单位给不给这个“面子”,是一个需要继续观望的骨感现实。关于带薪休假、夏季周末休两天半等等,国家部委层面的建议与方案层出不穷,但“鼓励有条件单位”的前提设置,因为缺乏刚性而鲜有执行兑现的。而恰恰在夏季、冬季,即便“休得了”,也未必“休得起”。

  政策的有形之手,充满着人性化考量。但水涨船高的机票、门票,却是高到很没人性。基本的规律是,每逢学生假期,机票涨一倍甚至数倍、门票不打折。三口之家出游,这两把“刀子”毫不留情,磨到飞快,砍到“见骨”。

  促进旅游消费,需要改善出行环境。休得了,解决的是职工带薪休假的“福利”“便利”问题,是职工有没有时间条件带孩子“走得出”的问题,这是促进旅游消费的前提之一。而玩得起,则是促进旅游消费“前提的前提”问题,是百姓摸摸口袋有没有这个经济条件的实际承受能力问题。

  当学生放假季之外的时间段,一张成人机票仅需三四百元,而学生一放假就提到上千元时。这时候带薪休假给了职工,职工也给不了孩子的期待。因此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首先需要改善学生放假期的旅游消费价格环境匹配起来,杜绝机票、门票等不合规涨价。

  市场经济下,基于供给需求变化的价格起落,无可厚非。但政策不能功利化,不能成为市场获利的“助攻手”。以促进旅游消费为目的的带薪休假,需要去功利化、求人性化。需要在督促休假制度落地的同时,通过价格机制的调节,首先促进老百姓的旅游消费愿望。百姓“游得起”,才是促进旅游消费的本质前提,否则给多少假,也拉不动旅游经济。

编辑: 王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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