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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打击侵犯“浙商”品牌权益犯罪 义乌警方“蓝剑行动”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 2020-01-07 18:02:57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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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月7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楼菲莉)破获全国首例侵犯大数据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破获全省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端掉涉案金额高达1600多万元的四个“浪莎”制假售假团伙……今天(1月7日)上午,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分局通报为期一年的义乌“蓝剑2019”专项行动战果。在由省公安厅发起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护航企业发展的“蓝剑2019”专项行动中,义乌警方成绩显著,打击成效位居全省前列。

  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浙江企业专利、商标有效注册量均居全国前列,已有注册商标198万件,其中驰名商标621件。但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商标权领域的侵权假冒犯罪尤为突出。为进一步有效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当好民营企业的“服务员”和“护航员”,我省公安机关启动“蓝剑2019”专项行动。行动中,公安机关明确将侵犯“浙商”品牌权益的犯罪作为主攻方向,护航企业发展。

  去年1月24日,“蓝剑2019”专项行动正式启动后,义乌警方迅速成立由公安局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破案攻坚。开展大走访、大摸排,重点打击假冒知名品牌、地方龙头企业自主品牌、支柱产业标杆品牌的犯罪,严重影响创新发展、侵害企业重大权益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严重影响中小企业产品市场份额变化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严重影响区域声誉的顽疾性涉假犯罪及其他严重危害民生、公共安全的知识产权犯罪和相关竞合犯罪。

  为深化行动,义乌警方调集各种资源手段,多渠道开展线索动态监测,拓宽涉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犯罪的线索信息来源,重点排查涉企重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线索。除了加强与市场监管局、海关、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衔接外,还与电商平台、行业协会和媒体等开展协作,全方位动用社会力量发现犯罪线索。

  此外,义乌警方注重“云端”主战,循线深挖,网上网下同步推进,运用集群战役主战模式,实施“云端”穿透打击,追溯铲除犯罪源头,摧毁犯罪网络,实施“跨区”作战,综合运用“权利人受害地”直接管辖、“网络犯罪”延伸管辖、多犯罪行为并案管辖等方式对重点个案实施跨区域作战,对生产窝点不在当地的案件,坚决组织力量实现跨区域作战。

  “蓝剑2019”专项行动中,义乌警方侦破案件43起,依法对103名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专项行动中,义乌警方彰显“浙商”主题,明确将侵犯“浙商”品牌权益犯罪作为行动的主攻方向,共侦破涉“浙商”品牌案件10起,有力地维护了“阿里巴巴”“浪莎”“JX Scholar”等浙商品牌的知识产权权益。

  在强力打击犯罪的同时,义乌警方还积极开展走访调研,跟企业一起推进共防共治。“‘蓝剑2019’专项行动期间,我们先后走访调研了30多家本地知名企业,在市场得以净化的同时,企业主和经营者的品牌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得到了显著提高,这对市场和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正面的引导作用。”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分局知识产权大队副大队长朱伟兵说。

  据介绍,义乌有效注册商标量、境内商标申请量、境内商标注册量等三项指标连续多年位列全国县域第一。“‘蓝剑2019’专项行动虽已结束,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护航企业发展的工作永远不会停歇。”朱伟兵表示。接下来,义乌警方将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局、海关等相关部门的紧密合作,深入探索警企合作新态势,加大打击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义乌品牌大市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浙江新闻+】 “蓝剑行动”中三起典型案例

  一、全国首例侵犯大数据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

  2019年9月,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分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移交线索,李某、谢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租用子账号登录、复制阿里巴巴“生意参谋”一站式数据分析软件数据,后打包成“共享参谋”“66参谋”进行销售。

  经前期侦查及委托中国版权中心鉴定,11月21日,专案组赴深圳开展收网行动。经查,犯罪嫌疑人通过复制软件信息,获取违法所得超1200余万元。

  目前,薛某、李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据了解,这是义乌警方破获的全国首例侵犯大数据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

  二、全省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

  2019年7月18日,义乌某进出口公司负责人陶先生报警,称怀疑旗下子公司的一名经理周某窃走了公司机密。周某于2014年进入公司,主要负责对境外客商来义采购、进口、物流等方面服务工作。去年上半年,公司注意到周某对接的两名境外客户无故选择了另一家公司,进一步调查,这家公司的前法人竟然就是周某。

  经警方调查,周某曾任法人公司,是周某与大学同学郭某合伙创办,后拉拢曾共事的业务员徐某一同参与,让郭某担任法人。该公司成立两年多,主要盈利或者公司利润均来自于陶先生旗下客户。

  民警叶燕君介绍,周某在陶先生旗下公司任职时,劳动合同中有明确涉及竞业限制。无论以何种原因离职,两年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不得自己开业经营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

  另外,周某窃走的客户资源存在原公司内网,意味着相关客户信息的所有权都在原公司,周某占有、转移的行为已经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目前,周某、郭某、徐某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已移送法院起诉。

  据了解,这是义乌警方破获的全省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义乌警方呼吁企业负责人,要加强企业自身管理,做好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一旦发现自身权益遭到侵害,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维护“浪莎”品牌知识产权案

  2019年4月,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分局接到由市场监管部门移交的线索,称发现大量印有“浪莎”标识的塑料袜钩,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接到线索后,经侦分局民警从每枚2分钱的塑料袜钩入手,经历半年时间,成功破获涉嫌侵犯中国驰名商标“浪莎”知识产权案件,涉案价值高达1600余万元。

  本案共查获假冒“浪莎”袜子50879双、袜裤150条、袜盒5450个及若干袜卡、商品条形码、防伪标签等,实现了从模具制造、标识印刷、产品组装、网络分销等众多环节的全链条打击,破获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

  据了解,这是义乌警方近年来打击范围最广、涉及店铺最多、涉案价值最高、涉及团伙众多的单起案件,有力维护了“浪莎”品牌的知识产权权益。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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