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3月2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吴峰宇)2月28日,省商务厅、财政厅对2020年浙江省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专项激励名单进行了公布。义乌市等5个县(市、区)为示范类第一档,将分别给予500万元的专项激励资金。
《通知》要求,激励资金主要用于跨境电商产业园、跨境电商企业数字化营销以及配套基础支撑体系等建设,特别是加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跨境电商企业的支持。
据介绍,2016年,义乌小商品产业集群被省商务厅确定为全省首批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试点,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绩效考核等级为A级。2019年义乌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753.98亿元,同比增长15.16%,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义乌将进一步研究细化试点目标、具体步骤和工作计划,结合中国(义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有效应对疫情防控带来的影响,着力优化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生态,扎实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以点带面促进跨境电商全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