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社会 正文

特殊爱心助力战“疫”情 来自社区矫正对象的“深情告白”

发布时间: 2020-03-10 08:47:29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全媒体记者 王佳丽 通讯员 孙建宏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中国义乌网3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佳丽 通讯员 孙建宏)疫情面前,没有谁是座孤岛,有一根弦将互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同舟共济,万众一心。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中,一个特殊的群体——社区矫正对象,也在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奉献着爱心。

  连日来,义乌附近的高速上、城区道路上,社区矫正对象吴某的身影格外显眼。每当出现车辆爆胎等故障时,吴某与他的“抗疫救援公益小分队”就会赶到场进行公益救援,为抗疫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截至目前,这支队伍累计公益救援次数已逾百次。

  放下思想包袱,重新树立自信

  “有个事情想咨询下,我想做点公益,不知道行不行?”1月底,社区矫正对象吴某鼓起勇气向联系社区的司法所所长打了个电话,表达了自己想利用手头资源为社会做贡献的决心。司法所所长在了解情况后十分欣慰,并表示非常支持,吴某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吴某经营着一家汽车救援公司,主要经营拖车、路修(搭电、换胎)、吊机以及车辆维修业务,共有员工30人。然而,去年10月吴某因犯罪被判缓刑,正在接受社区矫正。“一开始他的情绪就不对劲,一聊才发现他有心理负担,觉得没脸见人。”同舟社工机构的社工小刘第一时间介入,及时与吴某沟通,并运用“同理心”“倾听”等专业方法打开吴某心结。

  放下了思想包袱,吴某渐渐变得阳光开朗。因公司还有30名员工在岗,他必须将重心放回到工作上。然而,疫情期间,汽车救援业务比同期减少了60%,生意受影响,该怎么办?看着新闻中许多医务工作者、公职人员、志愿者不惧危险,在一线负重前行,吴某突然受到了启发:“我不能只做旁观者,也许我也能为社会做点贡献。”

  每次车辆救援,都是自我救赎

  眼下,吴某拥有一家汽车救援公司,那是否可以成立一支“抗疫救援公益小分队”,疫情期间免费提供汽车救援服务?吴某马上电话联系了公司里的几位驾驶员师傅,并征求他们的意见。“非常时期,不愿意上班都是可以理解的,没想到他们都积极报名,大家都想参加这次有意义的救援行动。”师傅们的支持让吴某信心倍增。

  2月1日,经市交通局审核通过,并经市防控指挥部报备,“抗疫救援公益小分队”成立。2月4日,该救援队接到首个“任务”,紧急将移动办公室装车并托运至义乌东高速出口卡点,及时为卡点人员执勤提供后勤保障;2月5日,救援队接到求助电话后,紧急为一名志愿者的故障车辆进行搭电救援,及时为一线人员解决了难题;2月15日,复工人员开始返岗,在江西返回义乌的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急需拖车救援。救援小分队连夜前往,到达时已是次日凌晨3点,救援过程中,因救援人员的救援程序合规、手法熟练,赢得了车主崔先生的夸赞。

  吴某坦言,在一次次救援中,当救援队得到他人的认可时,他的心情都很特别。对他而言,这也是一次自我救赎,他的社会责任感也更强了。

  继续做公益,增强社会责任感

  从2月1日至今,吴某与他的“抗疫救援公益小分队”始终坚守岗位,每天24小时待命,平均每日救援车辆10余起,至今累计救援次数达上百次。此外,救援人员还参加社区卡点的蹲点检查工作,并为交管部门运送卡点设备与设施。虽然是公益救援,但吴某给驾驶员师傅的工资一分没有少付,加上其他开支,已有约18万元开销,但吴某觉得这是他应该做的。

  “疫情期间,像吴某一样,许多矫正对象出于身份的原因,都在默默做贡献,他们通过公益活动融入社会,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这是值得点赞的。”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疫情期间,全市各司法所、同舟社工也提供了许多支持,他们积极通过微信群,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开展心理健康讲座等,将“线下”转到“线上”,做好矫正人员的防疫工作,并及时掌握他们的动向与心理状态。

  如果疫情是一面镜子,能“照”出诸多人性美丑,那么它也一定照出了吴某改过自新的这颗善心。同舟社工小刘告诉记者,这两天,吴某还打算在“抗疫救援公益小分队”的基础上成立一支“应急公益救援队”,发挥自己汽车救援的优势,继续为社会做贡献。

  
编辑: 楼菲莉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