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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义乌网3月12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刘娟 编辑 童晓)对于野生动物,我们究竟了解多少?今天(3月12日),记者采访了义乌市林业局相关专家,就时下热点及网友关心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问:花鼠、仓鼠、麝鼠等驯养野生动物,可以吃吗?
答:属于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不可以食用。
问:网传牛蛙、乌龟、鳖也被列入禁食名录?
答:3月4日,农业农村部紧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决定的通知》,明确中华鳖、乌龟、牛蛙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物种管理,不列入禁食野生动物名录。今后,常见的中华鳖、乌龟(中华草龟)、鳄龟、黄缘闭壳龟、平胸龟(鹰嘴龟)、牛蛙、美国青蛙、湾鳄、暹罗鳄、尼罗鳄等归农业部门管理。
问:野猪、野鸡、野鸭、梅花鹿能吃吗?
答:属于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不可以食用。
问:猪、牛、羊等家畜,在禁止范围吗?
答:比较常见的家畜家禽,比如猪、牛、羊、鸡、鸭、鹅等,是主要供食用的动物,依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管理,可以食用。
问:兔子、鸽子等人工养殖动物也在禁止范围吗?
答:兔、鸽等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所形成的产值、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有些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决定》的规定,这些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也属于家畜家禽,对其养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严格检疫。
问:到底哪些野生动物不能再吃了?
答:《决定》指出,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其实只要记住一句话,所有陆生野生动物都不能食用,人工养的也不行,但家畜家禽类除外。
问:如果动物不是在野生动物保护名录里,可以食用吗?
答:即使动物不是在野生动物保护名录里,人如果要食用也要经过必经的检疫程序,符合规定的标准才能进入市场销售、购买和食用。
问:野生动物地下交易怎么禁绝?如果是自己捕抓的野生动物,会受处罚吗?
答:对于野生动物交易可能转入地下,现在是全过程打击,而且是严惩重罚,违法成本极高,这会极大地遏制地下市场的蔓延和发展。即使是自己抓的也不行,如果被发现并且说明不了来源,也是要被处罚的。
问:对于非法贩卖、饲养、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将受到哪些处罚?
答:《决定》规定,严厉惩治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对违法经营场所和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查封、关闭。
问:义乌市陆生野生动物常见名录包括哪些?
答:义乌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调节区,地貌类型多样,森林植被良好,为野生动物的栖息、活动和繁衍提供了适宜的生态环境,野生动物种类繁多,资源较丰富。常见陆生野生动物主要有:
“两栖纲”,主要有义乌小鲵、东方蝾螈、虎纹蛙、中华蟾蜍(癞蛤蟆)、黑斑蛙等。
“爬行纲”,主要有多疣壁虎、北草蜥等,还有尖吻蝮(五步蛇、蕲蛇)、眼镜蛇(老鸦扑)、竹叶青、蝮蛇(犁头蝮)、黑眉锦蛇、赤链蛇、乌梢蛇等。
“鸟纲”,主要有麻雀、八哥、斑鸠、家燕、金腰燕、喜鹊、草鸮、红角鸮、画眉、鸳鸯、绿头鸭、斑嘴鸭、啄木鸟、池鹭、白鹭、夜鹭、水雉、黑水鸡、小䴙䴘、棕背伯劳、乌鸫、白鹡鸰、红嘴蓝雀、翠鸟、白头鹎、红隼、雀鹰等。
“哺乳纲”,主要有野猪、华南兔、黄麂、刺猬、松鼠、黄鼬、果子狸、獾等。
采访中,义乌市林业局专家表示,野生动物往往携带大量有损人体健康的细菌与病毒,例如穿山甲携带多种体内寄生虫可损伤肠胃并引发心肌炎、肺炎等并发症;果子狸被普遍认为是SARS病毒的中间宿主,其体内携带多种寄生虫包括旋毛虫、斯氏狸殖吸虫等,可损伤肺部及中枢神经;土拨鼠是鼠疫病菌的主要传染源,还携带多种体内寄生虫;野生刺猬携带大量体内寄生虫,包括裂头蚴、芽囊原虫等会严重损伤眼睛、皮下组织、大脑等器官体外;蛇类常遭捕杀用以烹饪和入药,但其携带多种体内寄生虫包括舌形虫、曼氏迭宫绦虫、隐孢子虫等,可致腹膜炎、败血症、心包炎等。
“野生动物保护关系到国家公共安全,也关系我们每一个人的安危。敬畏自然,从我做起,绝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同时,如果大家发现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的情况,务必第一时间进行举报。”该专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