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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2019年度义乌市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发布时间: 2020-03-14 13:29:19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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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3月14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程雄)今天(3月14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义乌2019年度消费维权十大案例,以下为具体案例及消费警示:

  案例一交付押金需谨慎

  消费者孙某在义乌某健康管理中心交了5800元押金学习美牙,当时店家承诺十日内教会其美牙技术。不想仅三天后,店家就让其自行寻找客户练习,由于才学习了三天,未能掌握技巧,给客户美牙失败,但店家表示不再对其进行技能培训,因而产生纠纷。经辖区市场监管所的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店家同意退还3000元的培训费。

  【消费提醒】在外求职的青年人很容易被不菲的薪资蒙蔽双眼,交完钱后发现这工作并非自己脑海中的理想模样,但想让商家退还押金或培训费很不容易,故作为求职者,要擦亮双眼,谨慎选择,作为商家,也要诚信经营,莫夸大宣传。

  案例二车商私下换配置,客户退款引纠纷

  2019年5月,消费者王先生购买了一辆某品牌的汽车,与商家签订购车合同时要求车辆的刹车为气刹。但在现场交付时却发现车辆的刹车是油刹,面对如此明显的差错,汽车销售公司仍以种种理由拒绝换车。经辖区市场监管所查实,该汽车销售公司交付的车辆确为油刹,其中气刹车辆和油刹车辆的价格相差3000元左右。最终经工作人员的调解,该汽车销售公司退回王先生3000元的差价。

  【消费提醒】汽车销售公司私自将车辆配置调换,其目的不外乎赚取差价。消费者在提车时一定要仔细核对车辆配置说明,商家应提高诚信为先的意识,遇到问题预先与消费者沟通协商。

  案例三二手房买卖中的霸王条款

  2019年9月,消费者骆女士到义乌某房产中介寻求推荐合适的房源。房产中介业务员在未核实房源信息的情况下邀请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标明“不承担买卖双方应本次买卖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骆女士发现该房屋并不是业务员声称的交易已满2年,需额外支付一部分税费,导致过户手续无法按约定进行。经调解,房地产经纪公司与骆女士签订一份补充协议,承诺10月底前完成过户手续,全额承担因过户未满2年而额外产生的增值税等费用。

  【消费提醒】合同是房屋买卖的有效凭据,直接关系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署合同时务必要留心,应严格审查各种信息,避免出现霸王条款,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例四烫发伤头皮维权起纠纷

  2019年4月,消费者小龚在烫发过程中,感觉温度过高而疼痛难忍,回家后发现头顶局部头皮有红肿情况。经治疗,局部头皮的烫伤并未痊愈,而且出现了直径约2厘米的局部溃烂及脱发情况。该投诉经辖区市场监管所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理发店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疗费等4800元。【消费提醒】消费者在进行美容美发美体等消费时,一定要找正规商家,而且在消费后记得向商家索要消费凭证票据,事后一旦发现不适,在积极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进行维权。

  案例五手机不白送促销有风险

  2019年11月,消费者吕先生和其姐姐在上溪镇逛街时,被路边新开手机店的活动吸引,该活动只要花现金29元和刷3600元支付宝花呗,就可以领取一部华为手机,一个月后还可以一次性返还3600元话费。两人觉得这个活动很划算,就各自付费领取了手机。不想12月去该店领取话费时,被要求补签合同,还有一些附加的严苛条件,因此产生纠纷。经调查,该店涉嫌以不实及引人误解的宣传进行促销活动,辖区市场监管所责令退还消费者所有的消费款。【消费提醒】消费者应警惕明显不符实的促销活动。本案中,商家通过“冲话费送手机”的噱头,利用消费者的贪心,在未签订纸质合同的情况下,让其缴纳大于手机市场价的金额参加了所谓的促销活动,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六乔迁之喜分发霉馒头,男子哭诉求助

  消费者楼先生家里刚造好新房,按照当地习俗,乔迁之喜要分馒头,于是他在2019年11月13日话费2814元从义乌某菜市场购买了2010双馒头。2019年11月14日,馒头全数发完,不料很快就接到亲朋好友的电话,“馒头全部都发霉了”,好事变坏事,送礼成赔礼。辖区市场监管所调查发现,商家在发货前将馒头存放在冷库十多天,是本次馒头发霉变质的主要原因。经调解,商家赔礼道歉并赔偿投诉人2.5万元。【消费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查验食品的保质期,看外包装是否有破损、漏气或鼓涨等,避免储运方式不当、储运时间过长等造成食物过期或腐败变质。网上订餐时,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收到食品后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案例七空调制冷不好“闹心”

  消费者章女士于2018年11月在某电器商行花35500购买了一台中央空调,2019年7月安装调试时发现制冷效果不好,章女士要求商家无条件达到当初承诺的制冷效果,商家称要达到章女士满意的制冷效果,需更换功率更大的主机,更换主机的费用需章女士自己支付,双方协商不成产生纠纷。经辖区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多次沟通调解,章女士同意再支付300元,电器商行则加装一台1.5匹的格力变频空调,双方都表示满意。【消费提醒】本案中,商家按约提供的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也是按照消费者实际使用的面积对应的产品,但商家忽略了消费者的室内布局、家具等个体差异,商家应按合同约定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案例八农户错用农药致损失,消费者寻求帮助

  消费者吴先生在某农技站购买了两包除草剂,在自家花生地使用后不久花生苗全部死光,损失惨重。消费者认为是农药导致花生苗死亡,商家则表示消费者未按使用说明使用农药导致花生苗死亡。经辖区市场监管所调查得知,花生苗死亡确为消费者使用不当,消费者应付主要责任,最终商家愿意补偿投诉人300元。

  【消费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农药时,应仔细查看农药外包装、标签,注意农药的有效成分、产品性能、使用方法、生产日期、注意事项等。农药种类较多,在购买时应该详细咨询商家挑选合适的农药,避免不需要的损失。

  案例九汽车维修多次未果,消费者无奈欲退款

  2018年底,大陈的陈先生买了一辆二手的雪铁龙轿车。2019年初,该辆汽车在行驶时抛锚,只得到汽车修理厂进行维修。经检查,汽车修理厂认为汽车发动机已报废,需要更换发动机。于是,陈先生支付了6500元的修理费,换上一台二手的汽车发动机。但不久车子发动机就出现了异响,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车子来来回回修了3次,异响不但没有解决反而还出现了新的漏油问题,无奈投诉到辖区市场监管所。最终通过调解,修理厂同意赔付7500元。【消费提醒】汽车维修时,如果是保修期内的车辆,应到指定的维修站进行维修,以免失去索赔权。已经过了保修期的,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技术水平好的厂商,以保证维修质量。

  案例十亲儿子举报“干儿子”

  市民水先生的父母在我市一家按摩店消费近13万元购买了声称可以治疗老年人慢性病的“十四经络按摩排毒套餐”。水先生深感担忧,觉得其父母被洗脑陷得太深,多次劝解无效,只得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经调解,按摩店退回了水先生父母未消费的近9万元。但老人仍对按摩排毒治病深信不疑,严厉斥责儿子“打小报告”的行为,完全听不进亲人的劝说解释。执法人员及时对老人进行了科普教育,挽回了父子亲情。【消费提醒】老年人保健品骗局通过打亲情牌、夸大功效、虚假优惠等手段掏空了老人的钱包,延误治疗时机,危害甚大。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和知情权,同时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社会各界应对老人多加关心,提升老人自我防范技能,引导老年人科学合理消费。

  
编辑: 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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