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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发布全省首个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地方标准

发布时间: 2020-03-30 09:02:04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全媒体记者 樊婷婷 通讯员 龚琴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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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3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樊婷婷 通讯员 龚琴娟)日前,义乌发布《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是浙江省内首个针对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定的地方标准。《规范》的出台,标志着义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有了系统、可操作的标准。

  当前义乌市在校学生数为25.2万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任务艰巨。据义乌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龚旭东介绍,各级各类与食品安全管理相关的规定有很多,但没有针对校园食品安全的全面、系统的规定,学校使用起来极为不便。为便于学校操作与管理,义乌市教育局于去年9月立项,委托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研究院,在河畔幼儿园、幸福湖小学、新丝路学校龙回校区、荷叶塘初中和义乌五中的共同参与下,历时7个月,编制了该《规范》,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共同使用。

  《规范》的制定,广泛征集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参考相关规定结合实践经验的方式,分别对校园食堂、校园内超市(商店)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方面涉及的具体内容,逐个予以明确。《规范》共计8章56条,其中仅校园食堂,就包含了建筑结构、功能布局、设施设备、人员管理等17个方面的内容。对于家长极为关注的“五毛食品”问题,《规范》在第七章“校园周边管理要求”中有明确规定。对学校提出的学生点外卖、家长送食品到学校分享等新现象、新问题,《规范》第八章“监督”中规定“校园不准许学生叫外卖后在校园就餐,不准许家长送餐到校内分享”,使学校管理有据可依,杜绝了此类现象带来的安全隐患。

  一直以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加大硬件投入,促使学校食堂品质提升。各校精进管理,积极参与A级、4D食堂等级评定。至2019年,81家学校食堂获评金华市A级食堂,占金华市教育系统A级食堂评定数的三成以上。“阳光食堂”“放心厨房”成为提高群众幸福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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