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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园版“亩均论英雄” 义乌启动制造业小微园绩效评价

发布时间: 2020-05-25 08:54:21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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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5月25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王婷)近日从义乌市经信局获悉,为加快小微企业园建设,促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义乌将首次对制造业小微企业园开展绩效评价。

  在省小微企业园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并经县(市、区)、市、省三级审核确认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园,将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据介绍,义乌小微园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得分从高到低分成A、B、C、D四档,比例分别为10%、20%、60%、10%。评价指标包括小微企业园的亩均税收、亩均产出、企业培育、高端要素集聚、集聚度、创新能力、基础配套等。其中,亩均税收指标,存量改造类园区基数为12万元/亩,产业地产类园区基数为40万元/亩;亩均产出指标,存量改造类园区基数为200万元/亩;产业地产类园区基数为800万元/亩。在企业培育方面,规上企业数比例达到10%以上才有基本分,每增加5%,加3分,最多不超过20分。而当年度小微园内每新增规上企业1家得3分,最多不超过10分。

  此外,此次评价对园区内企业参与省级新产品、“浙江制造”标准制定,或获得省、市级科技成果奖,都有考核加分。如当年度园区企业新增省级新产品数量每1个可得1分,优秀省级新产品每1个得2分;新增主导制定“浙江制造”标准和培育“浙江制造”企业每1家可得5分。即使园区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数也可加分。

  亩均税收未达到12万元/亩且单位建筑面积税收90元/平方米及未按规定参加绩效评价的园区将会被直接定为D档,纳入整改名单。

  据相关规定,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结果为A档的园区,给予园区运营机构奖励5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为B档的园区,给予园区运营机构奖励2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为D档的园区,允许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消市级小微企业园资格,同时纳入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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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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