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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义乌一小区物业因对分类好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被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 2020-05-29 14:28:14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罗德慧 通讯员 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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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5月29日讯(记者 罗德慧 通讯员 周睿 编辑 童晓)5月28日上午,义乌市稠江街道凤凰社区某物业公司收到了一张来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江大队的“接受调查(询问)通知书”,原因是对分类好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这是义乌市实施垃圾分类“两定四分”社区的垃圾清运工作模式后,首例因对分类好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被立案调查的。

  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垃圾分类是一个多环节密切配合的系统,无论哪个环节缺位,整体工作都会功亏一篑。为了进一步加强收运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避免生活垃圾收运作业不规范的各类违规现象,5月28日上午,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江大队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在检查凤凰社区金苑小区一幢北侧“两定四分”点位时,发现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运输人员为图方便,将“两定四分”点位分好的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一起装进运输易腐垃圾的清运电动车车厢内,涉嫌对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被执法局稠江大队立案调查。

  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将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及时运输至规定的处置地点,不得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如果调查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将依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该物业有限公司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没有分类清运,所以用不着分类投放——这是不少市民的想法,殊不知“混合清运”已经一去不复返。垃圾混合投放、收集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也会造成易腐垃圾处置分解机损坏,其他垃圾焚烧不彻底也将极大提高处置成本。

  目前,稠江街道11个社区垃圾分类清运车都已配备到位,并对辖区140个“两定四分”点位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接下来,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不规范的情况,稠江大队将一方面会同社区召开垃圾分类宣讲推进会,加强培训、监督、指导,另一方面加大执法力度,通过管理、执法的手段来倒逼收运作业的规范化,助力美丽城镇建设。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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