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14日讯(通讯员 刘娟 冯建民 义乌商报记者 余依萍)日前,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员对义乌市一家蛇类养殖场的食用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置。
据了解,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的意见》文件精神,义乌市现存栏的黄缘闭壳龟、黑斑蛙、棘胸蛙、雉鸡、红腹锦鸡、黑熊、乌梢蛇、银环蛇、蕲蛇、蝮蛇、赤链蛇、眼镜蛇、王锦蛇、滑鼠蛇、蓝孔雀等15种物种按照畜禽水生移交类、转型转产类、退养补偿类等进行分别处置。为做好分类处置工作,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会议。会议对退养处置物种、补偿对象、处置时间、补偿程序等内容进行了书面告知和解读,并一再强调养殖场(户)主体要依法依规,按照实际提出退养补偿申请,一经查实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强制要求退还补偿金,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目前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完成对辖区内禁食野生动物养殖户核查登记,撤回并注销已核发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或文书,对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实施分类退出,并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部分在养禁食野生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相关退养补偿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