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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分类随意投放垃圾 义乌一市民面临700元处罚

发布时间: 2020-09-18 10:05:06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骆天成 通讯员 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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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9月18日讯(记者 骆天成 通讯员 朱晓倩 编辑 童晓)“万界村垃圾分类投放点,不知道谁倒了一堆垃圾,请求执法支援。”近日,义乌行政执法局后宅大队接到金城社区保洁公司举报。举报称在万界村一垃圾分类投放点有一大片未经分类的垃圾。

  接到举报后,当日执勤的执法队员当即联合社区干部前往现场调查取证,只见该分类投放点附近散落了一地的快递盒、日用品等。执法员本想通过快递信息找到当事人,但无奈快递上面信息杂乱,且都不是出自同一人,无法确定违法当事人。

  “因为现场丢弃的垃圾量比较大,我们便推测这些垃圾很可能是由车辆运过来投放的。”当日执勤的执法员说,随后其前往相关部门调出监控,果然,据监控显示,当天下午5时左右,一辆浙A牌照的车将垃圾运至此处,未经相应分类处置便扬长而去。

  通过车牌号,执法员很快便联系上了当事人,并要求其配合接受调查。

  “我知道垃圾不能随便丢,便把垃圾带到了垃圾分类投放点,因为嫌麻烦便没有进行相关分类,没想到这个也有相应的处罚。”面对处罚,当事人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表示后续一定按照相关规定,将垃圾分类好之后再进行投放。

  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的收集容器或者将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交给专门的回收经营者。最终,义乌行政执法局后宅大队对其开出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当事人支付500元的清理费用。

  垃圾分类是垃圾处置前的重要环节。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把有用物资从垃圾中分离出来重新回收、利用,变废为宝,既提高垃圾资源利用水平,又可减少垃圾处置量。义乌行政执法局后宅大队呼吁市民,举手之劳,不仅可以避免处罚,也能让义乌垃圾分类工作更顺利,城市环境更美丽。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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