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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大提升公安机关工作效率和精准率 义乌“互联网+监管”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

发布时间: 2020-12-15 15:00:10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楼兴军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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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2月15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楼兴军 编辑 童荟颖)近日,义乌北苑街道柳青路某宾馆的负责人及前台人员因未落实“四实”登记工作及防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到辖区派出所,除了学习《旅馆从业人员须知》、消防常识、禁毒知识、防疫知识等,并对所学内容进行了考试,该宾馆还被处罚款1000元。让这家宾馆“摊上事儿”的原因——他们先后3次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1次未按时报送或告知相关信息。

  8月5日,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上门检查时,发现该宾馆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当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相关从业人员当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同时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8月31日,北苑派出所对该宾馆复查时,发现其当天又发生未按时登记住宿旅客的情况,遂根据《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该宾馆罚款1000元,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然而,先后两次被罚并未引起涉事宾馆的重视。11月4日,北苑派出所就“互联网+监管”的监管事项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宾馆前台人员未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遂对其进行“浙政钉·掌上执法”录入并再次罚款。12月2日,北苑派出所再次上门检查时发现,该宾馆依然我行我素,依然未按时登记住宿旅客信息,遂将宾馆负责人及前台人员带回处理。

  今年以来,义乌公安深入推进“浙政钉·掌上执法”应用,积极推动执法监管向数字监管及立体化、多维度监管转变,有效提升了执法监管协同化、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除无监管对象特殊情形外,将今年以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采集录入至“互联网+监管”系统,做到监管事项全覆盖。

  “‘互联网+监管’系统对监管事项全覆盖,能更加准确地对相关企业单位进行分类,对检查事项更加明确,极大地提升了工作效率和精准率。”北苑派出所所长何园峰表示。截至12月15日,该所通过“互联网+监管”并结合“浙政钉·掌上执法”监管事项检查,已检查保安员、流动人口、易制毒易制爆、宾馆、网吧等近6000户次。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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