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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再次走在全国前列

发布时间: 2021-01-05 08:51:12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义乌商报记者 余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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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月5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余依萍)日前,义乌市印发《义乌市农村宅基地资格权益登记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相应登记管理系统也已开发完成并投入使用,这标志着义乌市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在工作制度和系统应用方面再一次走在全国前列。

  2019年6月,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登记试点工作的函》,我市被列为宅基地“三权分置”登记试点地区之一,并以“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为目标,严格按照部署开展了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登记试点工作。

  《规则》的出台积极探索落实了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了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既深化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又符合“放管服”改革、“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要求,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分置”登记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同时,对宅基地资格权益登记、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置换权益、资格权益质押、权益凭证网上掌上办理等内容都进行了细化规定。

  举例说,假设张三获批了90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但尚未安排具体建造地块,根据《规则》张三可以办理宅基地资格权益凭证,通过资格权益凭证,可以实现宅基地资格权益的质押、有偿退出或有偿调剂,体现宅基地资格权益的财产特性,使农户既有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途径,又能使农户通过有偿退出或有偿调剂等方式实现财产变现。也就是说,在宅基地的“真空”阶段,就可以质押、有偿调剂或有偿退出宅基地资格权益,进一步激活“沉睡”的资产。

  “《规则》的出台,是对‘三权分置’权利登记体系的完善,有利于规范化开展宅基地资格权益登记,并填补了我市集聚建设置换权益登记的政策空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登记工作,为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以及国家的宅基地“三权分置”修法提供实践支撑和制度积累。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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