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2月1日讯(记者 万怡珍 通讯员 楼聪 编辑 童荟颖)公园是市民茶余饭后休闲、健身的好去处,然而,部分市民为图方便,随处乱扔垃圾,不仅严重破坏了公园美景,也丢了应有的文明素质。此前,家住义乌市北苑街道莲塘二区的梅某就涉嫌随意堆放城市生活垃圾,收到了行政执法部门开具的200元罚单。
1月27日下午,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北苑大队执法人员在莲塘公园周边巡查时,发现公园南侧绿化带内扔着大大小小数包垃圾,袋中混杂着瓜壳果皮、塑料包装袋等生活垃圾。为找出问题源头,执法人员将垃圾袋挨个打开翻查线索,最终在一个快递包装袋上找到了当事人的相关信息。随后,执法人员联系到当事人梅某,其表示,自己就住在公园边上,去垃圾分类点投放太麻烦,为图省事,便随手扔在花园绿化带内。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其随意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处罚。执法队员指出,除了罚款,此次行为将被纳入征信系统,对其个人信用产生影响。梅某接受了处罚,现场清理了垃圾,并表示今后不会再犯。
为图省事随意倾倒垃圾的现象并不鲜见。在分类垃圾桶边、人行道、公园绿化带旁,此类情况也时有发生。为加大对该类问题的查处力度,北苑执法大队通过社区联通、监控追踪、线索排查,积极打击乱倾倒行为。1月以来,北苑执法大队已立案查处乱倾倒生活垃圾案件30起,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案件4起。
爱护公共环境,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之一。缺乏社会公德,随意倾倒垃圾,不仅增加了环卫保洁的负担,阻碍了垃圾分类的进程,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创建,更是丢掉了个人的文明素养。在此,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北苑大队呼吁广大市民,提高自身素质,切勿图一时方便乱扔垃圾影响公共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