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2月19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陈洋波)“这起房屋所有权纠纷积压了两年,今天终于圆满解决。”2月3日上午9时许,在市公安局苏溪派出所调解室内,民警李晨波与相关工作人员完成了一起积压了两年多的房屋所有权纠纷调解。
据了解,该起房屋所有权纠纷里的房屋当前权利人为楼女士,系苏溪镇市民楼某某与前妻所生。如今,楼某某与现任妻子孙女士居住于该房屋五楼,而楼女士一家则住在房屋四楼,其余一至三楼为出租房屋,房屋的租金交由楼女士保管。
2019年11月,楼女士以“其父亲楼某某不在该房屋内生活,孙女士擅自出租一、二层房屋,妨碍楼女士租客的进出”为由提起诉讼,并要求孙女士搬离房屋。但孙女士称,该房屋为其与楼某某婚后共同审批建造,楼某某是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所有权擅自登记至楼女士名下,经法院核实确有此事。目前,楼某某与孙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无法排除孙女士对此栋房屋不享有权利,遂法院驳回了楼女士的诉讼请求。
这让参与调解的李晨波犯了难:两边都有站得住脚的理由,调解到底该如何开展?于是,他将这起矛盾纠纷通过“一警情三推送”转给了苏溪镇政府。随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苏溪法院、后山坞村书记、辖区驻村辅警以及所内的驻所调解员,多方联动力求圆满化解此纠纷。
当天,早早做足功课的李晨波在与其他几名调解人员商议后,确认了本次调解的方向。调解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安抚住双方情绪,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在李晨波和调解人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终于松了口:楼女士赔偿相应的金额给孙女士,孙女士则在一定时间后搬离房屋。
在各部门负责人的公证下,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书并进行了司法认定,李晨波也如释重负地长出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