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6月10日讯(记者 朱锦男 通讯员 虞旺趣 编辑 童荟颖)“我看到别人也将垃圾扔在这里,以为大家都这样丢没什么关系的,没想到现在执法这么严格。”6月7日,因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被处以200元的罚单姜某后悔地说道,表示将引以为戒,今后一定认真做好垃圾分类。
事发当晚,姜某出门准备到投放点去扔垃圾时,看到义乌市苏溪镇人民路电线杆下堆放有垃圾,也就“跟风”将吃剩的外卖、奶茶、面巾纸等生活垃圾扔到此处,没想到当天执法人员就根据外卖单号上的信息找上了门。姜某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被记入信用档案,并扣除个人信用分2分。
为提升垃圾分类管理实效,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苏溪大队(以下简称“苏溪大队”)积极发挥“执法+环卫”联动机制,一线环卫工人当“眼线”,拓展执法巡查的广度和深度。环卫工人发现垃圾随意倾倒、未分类投放等违法行为后,第一时间对接辖区执法队员,执法队员立即到场检查,实现违法行为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同时利用各垃圾分类站点监控探头、治安监控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破解取证难题,形成垃圾分类执法整治高效机制。
从5月1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苏溪大队组织执法力量,深入小区、企业、沿街商户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整治,立案查处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生活垃圾行为21起,通过以罚促教、以教促规、罚教结合的方式,有效推进《条例》落地见效。
接下来,苏溪大队将从宣传、检查、执法多维切入,根据物业企业、运输企业、机关单位、企业商家、居民个人等不同类型,分类开展精准执法,不断刷新垃圾分类“成绩单”,让垃圾分类成为全社会的文明习惯,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风尚,为建设美丽苏溪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