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8月31日讯(记者 袁乐 通讯员 王偲航 编辑 童荟颖)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其中佩戴犬牌、遛狗拴绳被正式写入了国家层面的法律。5月份开始,针对养犬不登记、溜犬不栓绳、犬只随地排泄粪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北苑大队开展犬类专项整治行动。
7月6日下午,北苑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义乌市北苑街道崇德社区办公楼前地段小公园时,发现公园内有一只狗没有束犬链牵领。犬主张某表示,自己的狗狗很乖,平常也不会咬人,所以就没有牵狗绳让它自己下楼去玩了。
“为避免犬只惊扰他人、乱跑丢失,携犬外出一定要牵好狗绳。”执法队员听完张某的陈述后对其不拴狗绳的行为进行了劝诫,并向他讲解了文明养犬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除残疾人携带服务犬外,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采取装入犬袋、犬笼等防止伤害他人的措施。违反本规定的,由养犬主管部门对养犬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8月20日下午,北苑大队执法人员在义乌市北苑街道四季四区附近巡查中发现,一名男子正在遛狗,且犬只未佩戴犬牌。该男子表示,自己工作事务繁忙,没能及时办理养犬登记;对此,执法队员对该男子进行了警告教育,并向其讲解佩戴犬牌的重要性。
据统计,5月份以来,北苑大队联合街道常态化开展整治60余次,并不定期开展夜间整治,目前已捕捉收容流浪、无主犬只180余只,办理案件58起,罚没款共计15650元。
接下来,北苑大队和北苑街道将继续开展养犬宣传整治行动,进一步推进相关养犬管理规定的落实,引导督促市民文明养犬。执法队员在此呼吁:牵好狗绳、戴好犬牌、文明养犬可不能“掉链子”哦。
温馨提示:义乌犬只免疫点可办理养犬登记,地址请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