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 正文

关于开展沿街店铺经营性合用场所、民房等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09-10 14:15:44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深化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针对“两房一店”(出租房、民房和沿街店铺)消防隐患突出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商铺违规住人。储物间(贮藏室)、建筑夹层(阁楼)等非居住空间存在空间小而封闭、空气流通性差等特点,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二、严禁电线私拉乱接。出租房、沿街店铺内电线应全部套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敷设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三、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禁止在走道、门厅、楼梯口、楼梯间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四、严禁违规使用燃气。出租房、沿街店铺内的厨房应独立设置;厨房与经营部分相通的,应采用实体墙和防火门(或钢质门)进行防火分隔,并靠外墙设置自然通风窗;无法落实防火分隔的厨房,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可改用电磁炉。

  五、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出租房、沿街店铺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要保持畅通,禁止堆放杂物影响人员安全疏散和增加火灾风险,窗户不得设置防盗窗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确需设置的,应当采取内部可开启措施。

  特此公告。

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9月10日

  
编辑: 童荟颖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