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深化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针对“两房一店”(出租房、民房和沿街店铺)消防隐患突出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商铺违规住人。储物间(贮藏室)、建筑夹层(阁楼)等非居住空间存在空间小而封闭、空气流通性差等特点,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二、严禁电线私拉乱接。出租房、沿街店铺内电线应全部套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敷设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三、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禁止在走道、门厅、楼梯口、楼梯间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四、严禁违规使用燃气。出租房、沿街店铺内的厨房应独立设置;厨房与经营部分相通的,应采用实体墙和防火门(或钢质门)进行防火分隔,并靠外墙设置自然通风窗;无法落实防火分隔的厨房,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可改用电磁炉。
五、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出租房、沿街店铺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要保持畅通,禁止堆放杂物影响人员安全疏散和增加火灾风险,窗户不得设置防盗窗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确需设置的,应当采取内部可开启措施。
特此公告。
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