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0月25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李扬 于全东 编辑 童荟颖)今天(10月25日)13时13分许,在G1512甬金高速金华段宁波方向167公里350米处,一辆无牌白色小车碰撞中央护栏后又与边护栏发生碰撞,最终停在了硬路肩内。
金华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调派拖车将事故车辆拖离现场。
经了解,当事驾驶员王某上午刚从金华买的新车,准备到义乌廿三里办事,行至事发位置时,感觉速度太快了,就有点慌,就点了一下刹车,那知用力过猛,车子发生偏移,方向难以控制,刮擦中央护栏,后又撞到边护栏,向前刮擦十多米才停下来,事故造成车辆前部和侧部受损。
记者了解到,王某本人今年3月刚刚取得驾照,仍然处于实习期内,因“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行车速度高,相较地方道路有不同特点,实习期内驾驶员切勿独自驾车上高速,确需上高速公路行驶的,必须有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以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