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0月27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林晓燕)10月25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金华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于今年8月1日起从1800元调整到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0元。
值得一提的是,失业保险金标准也随之同步上涨,从1440元调增至1656元。据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对象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需求并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根据规定,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的80%。此次调整后,我市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1656元。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经办机构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需要提醒的是,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内或者享受待遇期满后仍处于失业状态,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一次性领取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也调增至4968元。
据了解,目前我市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可及时进行申领。一方面,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线上平台予以申报;另一方面,也可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