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即时报>方维 正文

绿化带停车 义乌3车主失金又失信

发布时间: 2021-11-17 17:52:57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方维 通讯员 吴颖颖 编辑 刘蓉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中国义乌网11月17日讯(记者 方维 通讯员 吴颖颖 编辑 刘蓉) 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廿三里大队在执法巡查中发现3起将车辆随意停放在绿化带上的行为,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破坏城市花草树木行为进行查处,分别对3个当事人处以300元罚款,并按规定扣除相应信用分值。

  11月2日10时20分和11月4日8时46分,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巡查至廿三里街道商城大道东新村路段时,发现该处绿化带上停着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和小型轿车,对绿化造成了破坏。当天,执法队员立即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11月10日14时54分,执法队员巡查此路段时,又发现该处绿化带上停着一辆小型轿车,破坏绿化。“我只知道路边违停会被处罚,但一下子又找不到停车位,为贪图方便直接将车开入路边的绿化带内,以为没有关系。”3位当事人懊悔不已:“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因为贪一时之便,不仅要罚款,还要失去信用分。以后我一定注意自己的行为,文明停车。”

  道路绿化带是市政公共设施的一部分。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持续开展不文明停车整治行动,坚持宣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增强文明意识,引导市民文明规范停车。

  
编辑: 刘蓉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