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政主持会议,副主任傅春明、骆亘、颜新香、胡爱芬、朱位松、金有富及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
市委书记、市长王健作有关人事提请报告和辞去市长职务事项的说明。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作有关人事提请报告。
会议决定任命叶帮锐为义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接受王健因工作变动辞去义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叶帮锐代理义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会议任命吴传档为义乌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接受胡公益因工作变动辞去义乌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决定吴传档代理义乌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叶帮锐作了表态发言。
叶帮锐说,义乌是改革开放的一面旗帜,是“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是充满活力的创业热土。在历届党委政府和全市干部群众的勠力同心、共同奋斗下,义乌许多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形成了一批典型示范、首创经验,在服务发展大势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后来者打下了坚实基础。在这样一个高起点上,接过市政府沉甸甸的“接力棒”,深感荣幸、重任在肩,同时也倍感振奋、充满信心。他表示,“朝受命、夕饮冰,昼无为、夜难寐”,将努力做到把忠诚作为第一品格,把担当作为第一导向,把为民作为第一追求,把法治作为第一准则,把清廉作为第一操守,尽快学习义乌、融入义乌、服务义乌,为义乌发展用心用力、尽职尽责,不忘初心、不负韶华,以实干实绩回报组织重托,回应人民期待。
会议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要把学习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深悟透全会精神上争先,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上争先,在进一步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上争先,在全力助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上争先,在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争先,在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上争先。要根据市委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六讲六做、扛旗争先”大宣传活动,做到聚精会神学、融会贯通悟、知行合一干,争当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表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义乌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增强行动自觉,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成效。要强化督促检查,持续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确保完全整改到位。要健全长效机制,深入分析各类问题产生根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建章立制,创新制度机制,努力做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加快形成健全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义乌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健康驿站工程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保质保量推进项目建设,提前做好后期运营维护的谋划。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义乌市新一届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挂职干部孙娜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喻新贵,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发改局、司法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各镇街人大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11月26日义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叶帮锐为义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健辞去义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1月26日义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义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健因工作变动辞去义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报义乌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叶帮锐代理义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1月26日义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规定,义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叶帮锐代理义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11月26日义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传档为义乌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双为义乌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范燕为义乌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胡公益的义乌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婷的义乌市人民法院福田金融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蒋建华的义乌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1年11月26日义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曹云为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鑫麟为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胡公益辞去义乌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1月26日义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义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胡公益因工作变动辞去义乌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并报义乌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吴传档代理义乌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1月26日义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规定,义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吴传档代理义乌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