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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16号

发布时间: 2021-12-09 08:46:26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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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我省宁波市、绍兴市、杭州市相继出现本土阳性病例,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阻断疫情传播,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景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各大市场、影剧院、交通场站、医院等重点场所,要严格实行“测温、亮码、戴口罩和查验行程卡”措施。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网吧、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等密闭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的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

  二、暂停聚集性室内表演活动,商场、超市暂不举办线下促销、展销活动。

  三、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确需举办的线下会议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与会代表和工作人员原则上要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会议期间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人员不得外出。

  四、零售药店不得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给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发现这类人员应进行实名登记,劝导其至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要求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同时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监测范围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

  五、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暂缓来义返义。如仍来义返义的,应在抵义后2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并通过“义乌防疫”二维码进行申报,配合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在义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设区市,确需前往的务必及时申报。

  六、广大市民如出现发热、咽痛、流涕、鼻塞、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肌痛、结膜炎等不适症状时,应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7日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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