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即时报>楼学宁 正文

在这里露营、烧烤、垂钓违法!义乌上溪对污染饮用水水源行为严整治

发布时间: 2022-06-04 15:53:29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楼学宁 通讯员 卢怡雯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中国义乌网6月4日讯(记者 楼学宁 通讯员 卢怡雯 编辑 童晓)连日来,随着天气转暖,游客们纷纷出行游玩,在义乌市上溪镇岩口水库周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垂钓、烧烤、露营等违法行为层出不穷。

  为进一步加强岩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端午假期,上溪镇组织农业农村办、派出所、行政执法大队、义西水利公司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处置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整治行动中,巡查组看见不少在岩口水库红线保护范围内露营烧烤、垂钓捕鱼的市民,部分人员乱扔果皮纸屑,更有一些人员在水库边放置地笼。这些行为均会导致水源地水体遭受不同程度污染。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通常以教育劝离为主,对于屡教不改的,则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岩口水库属于义乌市重点划定的九大饮用水资源保护区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内容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如若发生以上行为,将处以行政处罚。据了解,自五月份以来,上溪镇共劝离违规露营烧烤50余起、违法垂钓360余人,办理相关污染水体案件10起,查收鱼竿260余根、鱼笼20余个。

  接下来,上溪镇各相关部门将在岩口水库饮用水水源区沿线加大巡查力度,采取错时执法的方式,以周末节假日为重点,开展多频次、拉网式巡查,形成长效管控。同时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强调保护饮用水源的重要性和违法行为将面临的处罚,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文明素养,共同保护水环境。

  温馨提醒: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严禁游泳、钓鱼、烧烤等危害水资源的行为。露营烧烤虽美好,垂钓捕鱼虽舒心,但巡必勤、查必究,切勿让违法行为坏了出游好心情。

  
编辑: 童晓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